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至6月8日,我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你市北辰区进行督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突出环境问题(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我部对上述问题已印发督办通知,有关情况及整改要求已函告你市环保局并抄送你市政府办公厅,请你市(区)对督查发现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突出问题反弹。
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办问题名单将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公开,请你市及时下载并报主要领导。督办问题清单及查处整改情况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对督办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巡查。对突出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而未及时查处的、已取缔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死灰复燃的,我部将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黄海城、吴东
联系电话:(010)66103113
传 真:(010)66103111
电子邮箱:dqqhdc@163.com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
抄送: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至6月8日,我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你市滨海新区进行督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突出环境问题(见附件1),清单内“散乱污”未按要求停产或“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见附件2)。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我部对上述问题已印发督办通知,有关情况及整改要求已函告你市环保局并抄送你市政府办公厅,请你市(区)对督查发现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突出问题反弹及已取缔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死灰复燃。
二、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办问题名单将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公开,请你市及时下载并报主要领导。督办问题清单及查处整改情况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对督办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巡查。对突出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而未及时查处的、已取缔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死灰复燃的,我部将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黄海城、吴东
联系电话:(010)66103113
传 真:(010)66103111
电子邮箱:dqqhdc@163.com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
抄送: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至6月8日,我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你市东丽区进行督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突出环境问题(见附件1),清单内“散乱污”未按要求停产或“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见附件2)。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我部对上述问题已印发督办通知,有关情况及整改要求已函告你市环保局并抄送你市政府办公厅,请你市(区)对督查发现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突出问题反弹及已取缔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死灰复燃。
二、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办问题名单将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公开,请你市及时下载并报主要领导。督办问题清单及查处整改情况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对督办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巡查。对突出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而未及时查处的、已取缔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死灰复燃的,我部将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黄海城、吴东
联系电话:(010)66103113
传 真:(010)66103111
电子邮箱:dqqhdc@163.com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
抄送: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至6月8日,我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你市蓟州区进行督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突出环境问题(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我部对上述问题已印发督办通知,有关情况及整改要求已函告你市环保局并抄送你市政府办公厅,请你市(区)对督查发现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突出问题反弹。
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办问题名单将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公开,请你市及时下载并报主要领导。督办问题清单及查处整改情况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对督办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巡查。对突出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而未及时查处的、已取缔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死灰复燃的,我部将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黄海城、吴东
联系电话:(010)66103113
传 真:(010)66103111
电子邮箱:dqqhdc@163.com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
抄送: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至6月8日,我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你市宁河区进行督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突出环境问题(见附件1),清单内“散乱污”未按要求停产或“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见附件2)。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我部对上述问题已印发督办通知,有关情况及整改要求已函告你市环保局并抄送你市政府办公厅,请你(区)市对督查发现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突出问题反弹及已取缔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死灰复燃。
二、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办问题名单将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公开,请你市及时下载并报主要领导。督办问题清单及查处整改情况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对督办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巡查。对突出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而未及时查处的、已取缔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死灰复燃的,我部将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黄海城、吴东
联系电话:(010)66103113
传 真:(010)66103111
电子邮箱:dqqhdc@163.com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
抄送: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至6月8日,我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你市静海区进行督查,发现清单内“散乱污”未按要求停产或“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我部对上述问题已印发督办通知,有关情况及整改要求已函告你市环保局并抄送你市政府办公厅,请你市(区)对督查发现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已取缔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死灰复燃。
二、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办问题名单将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公开,请你市及时下载并报主要领导。督办问题清单及查处整改情况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我部将对督办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巡查。对突出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而未及时查处的、已取缔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死灰复燃的,我部将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黄海城、吴东
联系电话:(010)66103113
传 真:(010)66103111
电子邮箱:dqqhdc@163.com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4日
抄送:天津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