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71号(资源环境类012号)提案答复的函
致公党中央: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参照国际标准,建立统一分类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自然保护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初步建立了由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多种类型共同构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世界自然联盟(IUCN)制定的保护地分类系统,只是对世界各国存在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形式的一种大致归纳总结,旨在解决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或禁猎区等各类自然生态保护形式在各国大小不一、名称各异而给国际交流与合作带来的不便,多数国家未照搬使用该保护地分类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旨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各部门分头设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的体制,逐步改革按照资源类型分类设置自然保护地的体系,研究科学的分类标准,理清各类保护地关系。目前《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下一步,待国务院批准《总体方案》后,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推进落实,借鉴参考IUCN的保护地分类体系,研究建立我国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
二、关于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上位法律
国务院1994年颁布自然保护区条例,确立了环保部门综合管理与相关部门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对相应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分别作出规定。
根据上报国务院的《总体方案》,国家公园是在我国现有自然保护地分类的基础上,新设立一种自然保护地类型,其与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关系的界定,亟需通过一部上位法予以明确和规范。因此,我们赞成尽快启动自然保护地相关立法工作。
国家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自然保护区法列入“十五”和“十一五”立法计划。全国人大环资委于2004和2009年分别启动自然保护区法和自然遗产保护法的起草工作。我部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论证,起草草案建议稿。目前,我部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情况后评估。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自然保护地立法工作,结合国家公园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律制度体系,推动适合我国国情的自然保护地法律尽快出台。
三、关于规范部门职责,提高协同程度
我国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编制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政策措施,对推动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不同的自然生态系统要素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一些自然保护地在日常管理中存在部门协同程度不高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自然保护地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所涉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法律责任,加强协作配合。
四、关于加大投入,激发保护地活力
林业部门于2001年启动《全国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安排专项资金。财政部与我部共同实施的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将部分自然保护区纳入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对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内的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促进了自然保护区管护、科研、监测和宣传教育等建设和管理能力的提高。一些自然保护区积极探索发展特色产业、开展生态旅游。贵州茂兰自然保护区科学发展生态旅游,吸纳当地群众参与保护与管理,建立反哺机制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福建武夷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是当地传统茶园,保护区管理机构支持开发特色红茶品牌,在不增加种植面积的情况下,茶农收入成倍提高,激发了当地居民参与保护的热情。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动将自然保护区基本财政支出和建设经费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优化和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同时,创新机制,完善人员激励、资金使用与绩效考核等制度体系,激发保护地活力。
五、关于鼓励社会参与,推动综合保护
近年来,公众和媒体对自然保护地关注度不断提高,成为监督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一些地方、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积极推进社区共管,优先安排当地居民参与管护工作,推进保护和当地居民脱贫致富双赢。一些自然保护区积极利用志愿者、非政府组织力量,加强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2012年,四川西部自然保护基金会、大自然保护协会与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将四川老河沟县级自然保护区50年的管理权交给四川西部自然保护基金会。四川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保持产权不变的情况下,引入特许保护权理念,将保护区内熊坪保护站授权给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进行保护与管理。我部正在研究建立自然保护区公众监督员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总结归纳经验,在拓展社会参与渠道、推动综合保护方面继续支持相关探索与试点工作。
感谢贵党派对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