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决定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各试点地区的申请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的考核,经我部审核、公示,决定命名北京市门头沟区等69个地区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希望被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再接再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
二○○八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命名 决定
抄送: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附件:
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
北京市:门头沟区、怀柔区
天津市:宁河县、汉沽区
河北省:文安县、蔚县、涿鹿县、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灵寿县、正定县
山西省:沁源县、左云县、朔州市平鲁区
内蒙古:宁城县、突泉县
吉林省:九台市、农安县、榆树市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市阿城区、北安市、桦南县、集贤县、绥滨县
江苏省:灌南县、灌云县、淮安市楚州区、淮安市淮阴区、丹阳市
浙江省:舟山市、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普陀区、岱山县
安徽省:祁门县、休宁县
福建省:东山县、明溪县
江西省:南丰县
河南省:西峡县、孟州市、修武县、鄢陵县、范县、南乐县、濮阳市华龙区、郑州市惠济区
湖南省:新宁县、绥宁县
广西区:北海市、合浦县、临桂县、荔浦县、平乐县、昭平县、大新县、崇左市江州区、横县、宾阳县、蒙山县
四川省:珙县、金堂县、丹棱县、洪雅县
贵州省:绥阳县
云南省:澄江县
陕西省:太白县、礼泉县、宜君县、宁陕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