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函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收悉。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我部环保科技工作和环保产业发展需要及我部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经研究,同意以你公司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我国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及有关技术、设备开发、产业化领域,开展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领域重金属、有机物及复合污染的技术开发、转化、咨询等方面的创新与服务,研发工业化规模可移动式成套热脱附设备,引进和研发原位热处理技术,建立新技术、新设备的修复试点工程,推进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产业发展,为环境管理、监督和决策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建设工业污染场地异位修复中心基地,开展国际环保交流与合作,为该领域培养专业人才。
中心建设期为两年。请按照《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资金投入,关注和研究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领域技术发展动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注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按期完成中心的各项建设任务。请按要求向我部提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及时报告建设期间的重大事项。
环境保护部
2013年8月23日
抄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