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负责人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22日至28日(10月18日报名截止,22日报到,28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国家行政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三、培训对象
(一)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分管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同志。
(二)各省(区、市)环境监察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察总队主要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新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解读、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领导协调与沟通能力、传统文化与沟通能力等。
五、报到安排
(一)报到时间:2017年10月22日10:00-18:00
(二)报到地点:国家行政学院东门传达室
六、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份环境保护厅(局)统一组织报名,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电子件(同时提交1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zlg@cet.net.cn)。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4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报到时交培训班工作组。
(四)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参训人员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西尔环境教育承办,国家行政学院协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杜志强、杨蕾
电话:(010)66556434、66556451
(二)西尔环境教育 张灵鸽
电话:13810573076
邮箱:zlg@cet.net.cn
附件:培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