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第五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切实提高环境监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整体提升环境监察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全国环境监察系统2015-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环办函〔2015〕785号)的要求和《环境保护部2017年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17年第五期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4月20日至26日(20日全天报到,4月16日报名截止)。
二、培训地点
空军都江堰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静月湖招待所(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翠月湖镇聚青路18号,电话028-67666688)
三、培训对象
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干部,地市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县(区)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共计100人。
四、培训内容
新“两高”司法解释;环境执法案卷规范化;依法执法基本要求和环保法律法规;现场执法技巧;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环境行政处罚案例展评等。
五、有关要求
(一)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统一组织参加培训人员通过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报名。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三)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报到时交会务组,考试合格后办理证件。
(四)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
(五)培训班由我部环境监察局主办,宣传教育中心承办,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协办。
(六)培训班将开展环境行政处罚案例展评活动,请各地市报到时提交一份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环境执法案例材料,并于2017年4月16日前将案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hongrui@ceec.cn。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杨蕾,刘滨
电话:(010)66556451,66556473
(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王岩,李云海
电话:(010)84630875,13601285910
(三)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宋旭琴
电话:18502811046
(四)空军都江堰航空医学鉴定训练中心静月湖招待所戴立强
电话:15982362838
附件:典型案例封面格式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