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关于同意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继续完成已承接环评工作的函

  • 索 引 号000014672/2017-00210
    分  类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 发布机关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2017-03-17
  • 文  号环办环评函〔2017〕373号
    主 题 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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