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核燃料循环前端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核燃料循环前端设施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举办核燃料循环前端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8月2-5日(8月2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戴河技术交流中心(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
三、培训对象
环境保护部西北、西南、华北、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各核燃料循环前端设施持证单位,各有关设计院等,共5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核燃料循环前端设施(铀转化、铀浓缩、元件制造设施)监管体系与安全法规标准、安全目标与安全理念、安全文化、主要安全要求、许可和监督等内容。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22日前反馈报名表(见附件2)。
(三)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
(四)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张春龙
电话:(010)82205978
传真:(010)82205842
(二)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刘志辉
电话:(010)66556857
传真:(010)66556390
(三)北戴河技术交流中心 刘航
电话:13803387687
总台电话:(0335)4041027;总台传真:(0335)4042063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3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戴河技术交流中心。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序 号 |
单 位 |
人 数 |
1 |
环境保护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3 |
2 |
环境保护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3 |
3 |
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3 |
4 |
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3 |
5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6 |
6 |
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
3 |
7 |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
3 |
8 |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
3 |
9 |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
3 |
10 |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
3 |
11 |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
3 |
12 |
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 |
13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2 |
14 |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2 |
15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
1 |
16 |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
1 |
17 |
环境保护部 |
6 |
合 计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