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4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应蓉蓉 段光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03308-806,66556621
传真:(010)66556213
电子邮箱:biaozhun@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5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林业局办公室
海洋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农业科学院
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
北京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生态学学会
部内征求环评司、监测司、生态司、环监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