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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实行生态工业发展模式和生产组织方式,规范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工作,我部决定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相关标准进行修订。现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予研究;若有修改意见请于2014年12月12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刘婷
电 话:(010)66556217
传 真:(010)6655621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5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机构(含已获批准建设的园区)
(部内送各司局、科技司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