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中核集团第四研究设计院:
为更好地落实《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第一批)〉的通知》(环办〔2013〕12号),我部组织编写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4年11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如无意见,也请及时函告。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王勉
电 话:(010)66103086
传 真:(010)6655683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