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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审批郑州华辕煤业有限公司李粮店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郑州华辕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郑州华辕煤业有限公司李粮店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华辕煤业〔2010〕54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经审查,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采煤沉陷对项目所在区域农业生态的影响较大,项目应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性开采方案及相应的生态恢复补偿方案。
(二)井田内受开采影响的村庄搬迁方案须进一步完善。
二、鉴于上述因素,我部决定暂缓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你公司应在按要求解决上述问题后,重新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规定程序报我部审批。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我部批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请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煤炭 环评 暂缓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