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7年第七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2017年第七批)公告如下:
批准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资质晋级和调整评价范围。
审查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上述机构请于60日内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单位证明,到我部行政审批大厅领取资质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同时作废。
行政审批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联系人:史雪廷
电话:(010)66556045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7年第七批)
环境保护部
2017年5月31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
(2017年第七批)
序号 |
机构名称 |
资质证书 编 号 |
申请事项 |
审 查 结 果 |
1 |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甲字 第1306号 (原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 第1331号) |
资质晋级、 调整评价范围 |
批准资质晋级。批准增加建材火电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建材火电、采掘、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资质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年。 |
2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甲字 第1912号 (原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 第1978号) |
资质晋级、 调整评价范围 |
批准资质晋级。批准增加轻工纺织化纤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轻工纺织化纤、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资质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