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告
根据各有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申报审核意见,经我部复核,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等629个乡镇已经达到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现决定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希望授予称号的乡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为建设美丽乡村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环境保护部
2013年4月18日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