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环发〔2003〕65号),我部组织对第四批申报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单位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和合站村有机水果基地等70个基地(名单附后)通过考核。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名单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2月24日